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化工设备运行与检修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0 19:18:10 作者:招采星®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649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化工设备运行与检修装置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格式14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6日16时0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电子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电子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2段4号
联系方式:0416-3212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7段天山新苑3-1号
联系方式:0416-7102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710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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